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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家園協會會長劉晉嵩今日在本港報章撰文,提醒長者北上安老前要問清三件事:基本及附加收費、護理範圍、退住條款與投訴途徑;家人意見不能取代長者本人意願。 授權、監護、財產及遺產安排須由熟悉兩地法律的律師處理,不能假設兩地文件自然互認;醫療轉送按臨床需要及接收安排辦,跨境救護車不是隨傳隨到的接送服務。 他引述團結香港基金報告:有意北上的五十歲以上受訪者,五成九關注能否找到合適照護,五成二關注法律安排。社署委託新家園協會提供關顧支援,入住首六個月可獲協助。 資料來源:香港文匯報(2026年10月27日) 本會只整理公開資料,不代收費、不代辦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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